资产外置--附件1 厦门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单位业务流程事项清单表

发布时间:2020-01-17

 

附件1

厦门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业务流程事项清单表

 

业务事项表1:

业务事项编号

 

业务事项名称

资产外置申请流程

负责部门

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

所属科室

资产管理科

所属岗位

资产管理岗

协作部门

归口资产管理部门

所属科室

 

所属岗位

 

 

办理依据

1、二级学院(部门)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提出申请;

2、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外置材料进行审批;

3、上报二级学院(部门)分管校领导审批;

4、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对资产外置材料进行审批;

5、上报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批;

6、同一单位同一批次外置资产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的,还须报校长审批;

7、同一单位同一批次外置资产原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,还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定。

 

 

办事条件

资产外置申请材料:

1、资产外置的书面申请

2、资产外置明细表,须列明资产名称、数量、规格型号、价值、具体使用管理人、存放地点等

3、二级学院(部门)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集体研究会议纪要,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;

4、对外合作项目,须提供合作合同或协议,明确固定资产权属,列明仪器设备清单,根据《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收费标准、双方权责义务、互惠互利等条款;

5、因场地原因,需要外置的,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。

 

服务对象

全校教职工

办事时限

1、归口资产管理部门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外置材料审批;

2、资产管理职能部门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外置材料审批。

 

办事环节

 

二级学院(部门)申请—》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审批—》二级学院(部门)分管校领导审批—》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批—》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批—》同一单位同一批次外置资产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的,还须报校长审批—》同一单位同一批次外置资产原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,还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定

 

 

 

编制

张金勇

04.25

 

审核

 

日期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填写说明

业务事项编号:填写业务事项编号,如教务处001-099

业务流程名称:填写业务流程名称,如***流程

负责部门、所属科室、所属岗位:按实际归属情况填写

协作部门、所属科室、所属岗位:按实际归属情况填写

办理依据:填写业务流程每个环节具体操作事项

办事条件:填写业务办理相关条件

服务对象:填写业务流程面向的服务对象

办事时限:填写业务事项各个办理环节的规定时限

办事环节:填写业务事项办理步骤环节,及业务进行过程中其他部门职责

编制:填写编制人的名称     日期:填写编制日期

审核:填写审核人的名称     日期:填写审核日期